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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證明,以下擇一方式辦理。
(1)學生證反面有蓋註冊章,請掃描學生證正、反面。
(2)取消蓋註冊章,影印學生證正、反面,送至校方蓋註冊章。
(3)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
請推薦人於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前將推薦函逕寄承辦人賴姿秀小姐school@stat.sinica.edu.tw
郵件主旨及推薦函檔名請設定為:
統計研習營推薦函-申請人姓名
推薦函參考格式:[PDF]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