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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申請程序
If you travel to Taiwan with a passport issued by P. R. China (People's Republic China), please contact Ms. Yen-ju Lin (yenju@stat.sinica.edu.tw) as soon as possible.
 
申請說明:
1. 申請資格:限於「SDA 2014」會議完成註冊,且於本會議發表論文,持大陸護照之與會者,將由大會協助申請入台許可證。
2. 申請期間:本會議會期(2014.6.13~2014.6.16),因航班或行程因素考量,臺灣移民署允許提前1天入境,延後1天出境。
3. 入台許可證為單次有效證件,出境後即失效。
4. 大會僅協助辦理入台許可證申請,臺灣移民署保有審核權。
5. 申請規定請詳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doc檔》:免黏貼照片、身份證,填寫方式請參見範例
2. 大陸地區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上旅行證件(但不包含港澳通行證)、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 或 足資明其身分文件《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
3. 居住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者:另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居留證、香港或澳門身分證《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
4. 最近一年內彩色白底照片《jpg或jpeg檔》:臉部占整張圖檔約為三分之二面積,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
5. 專業造詣 或 職務證明《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如聘書、在職證明或其他專業證明文件等。
6. 請於mail敘明「抵台及離台日期、行程內容、住宿地點」等資訊。
7. 檔案格式為jpg或jpeg者,須為彩色影像,檔案大小512kb以內
 
同行人員申請資格:
申請人得同時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行,同行人員應備文件(電子檔)如下:
1. 申請書《doc檔》:免黏貼照片、身份證。
2. 大陸地區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上旅行證件(但不包含港澳通行證)、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 或 足資明其身分文件《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
3. 居住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者:另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居留證、香港或澳門身分證《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
4. 最近一年內彩色白底照片《jpg或jpeg檔》:臉部占整張圖檔約為三分之二面積,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
5. 與申請人間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jpg或jpeg檔,請以正本掃瞄》:需為大陸官方核發,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正式文件。
 
申請方式:
1. 請申請人至遲於來台2個月前,備妥應備文件電子檔mail至中研院統計所林晏如小姐(yenju@stat.sinica.edu.tw)。
2. 旅居國外(大陸以外)地區者,以「分開送件」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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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居地區有臺灣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且該駐外館處設有移民署移民工作組者,由邀請單位代為線上申請,申請人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
(2) 居住國無駐外館處者,僅由邀請單位線上申請即可。
(3) 旅居地區之駐外館處者未設有移民署移民工作組者,由邀請單位代以紙本送件申請並繳交證照費,申請人另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邀請單位繳費收據影本向駐外館處申請
(4) 臺灣移民駐外移民工作組據點
http://www.immigration.gov.tw/np.asp?ctNode=29680&mp=1
 
台灣台北市115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
林晏如小姐收

Yen-ju Lin
Institute of Statistical Science, Academia Sinica
128 Academia Road Sec.2, Nankang Taipei 115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