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參加 2005年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計畫
壹、
依教育部93年10月13日2005年亞太及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參賽計畫來文辦
貳、宗旨:
一、加強發掘、培育數學資優學生並激發其潛能。
二、借鏡他國教學經驗,提升我國教育水準。
三、促進國際間數學教學資料與教學經驗之交流。
四、增進國際關係友誼與合作以及師生間之情感。
參、工作項目:
一、聯絡規劃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事宜。
二、開發研究中華民國亞太數學暨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
三、辦理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研習營。
四、辦理中華民國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五、選拔中華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代表。
六、辦理國手培訓營。
七、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年會。
八、參加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肆、工作期限:
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至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
伍、組織:
由教育部聘請專家學者組成「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主辦,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承辦,中華民國數學會及中華機率統計學會協辦。
陸、2005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
一、參加資格:
參加2005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之資格條件為未曾獲推薦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尚未進入大學註冊,年齡在二十歲以內者(計至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九十三學年度教育部高級中學數學能力競賽決賽獲前三等獎之學生,及表現優異獲主辦單位推薦之學生。
2.經由設有數理資優班之高級中學推薦,每校至多一名。
3.前三年度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及國際數學奧林匹亞國手代表(含候補國手)學生所屬學校額外推薦,並以該校在前三年度中上述得獎或代表學生扣除重複後之總數約三分之一為最高推薦名額(尾數採無條件進位法計算)。
4.參加高中數理科學習成就優異學生輔導計畫或研習營,數學表現特殊優異並經由承辦單位數學指導教授或數學輔導教師推薦者。
5.其他數學表現特殊優異,獲得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或工作小組委員兩人以上推薦並經審查通過者。
二、參加2005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報名程序:
符合資格者,請就讀學校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填妥報名表,限時掛號逕寄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一二八號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數學奧林匹亞辦公室收。
柒、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一、參加資格:
1.曾獲推薦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現仍符合參賽資格者。
(應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報名)
2.參加2005年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並獲推薦者。
二、競試日期與地點:
1.日期: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五曰(星期二)。
2.時間: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上午九時十分開始進場)
3.地點:中央研究院、高雄大學。
三、競試方式:
採筆試方式,計有試題五道,每題七分,滿分總共三十五分,答卷時間限制四小時,需自備直尺、圓規等作答文具,惟不得使用電算器和圖表。
四、試題來源:
由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總部提供。
五、評分方式:
依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試題閱卷參考標準評分。
六、得獎標準:
依據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國際獎規定所有參與APMO(Asian
Pacific Mathematical Olympiad)競試者將會獲得一份參與證書。另各國頒發優勝獎標準與人數規定如下:
1.得獎的最高限額數為[(N+l)/2],N為各委員國參與APMO競試者總人數。
2.金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σ
銀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1/3σ
銅牌獎的得分標準為≧M-1/3σ
其中M為所有APMO數學競試全體得分的平均值,σ為其標準差。
3.對任何一個會員國而言,其得獎數有如下的限制:
(1)金牌獎的名額為≦1
(2)金牌與銀牌獎合起來的名額為≦3
(3)金牌、銀牌及銅牌獎合起來的名額為≦7
4.對於已經達到每年資深協調國與助理協調國諮商後訂定的標準而未獲得銅牌獎以上之各參與國參賽代表,至少有一道題滿分者,可以獲頒榮譽證書。
捌、2005年中華民國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選訓營:
一、參加資格:
甲.初選選訓營:
尚未進入大學註冊,未曾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且年齡在二十歲以
內(計至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
1、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試成績優異(歷屆國手除外)之學生
2、參加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成績優異,經承辦單位推薦者。
3、其他數學表現特殊優異具有具體事實,獲得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或工作小組委員兩人以上推薦並經審查通過者。
乙.第一階段選訓營:由初選營選出12~15名學生及曾代表中華民國參加
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且符合參賽資格者參加。
丙.第二階段選訓營:由第一階段選訓營中,選出準國手8~10名參加。
丁.國手代表選訓:由第二階段選訓營中,選出6名正選代表及1~2名候補代表。
二、培訓時間及地點:
1、符合初選營資格之學生(二十五名為原則),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具函邀請參加初選營【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五)~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於中央研究院舉行】,選出12~15名參加第一階段選訓營。
2、符合第一階段選訓資格之學生(二十名為原則),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具函邀請參加第一階段選訓營【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八日(星期五)-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三)於中央研究院舉行】,選出準國手8~10名。
3、第一階段選出之代表繼續第二階段選訓營【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之培訓,藉由競試選出正選代表6名及候補代表1-2名。
4、正選國手代表6名從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一日至七月三日,繼續參加為期每梯次五天合計五梯次之培訓課程(候補代表仍須參加五月二十五日前之培訓課程,正選代表於五月二十五日前確定未能代表參賽,得由候補代表依序遞補為正選代表,隨即加入正選代表培訓)。培訓地點集中於在中央研究院、國立高雄大學等大學機關院校舉行,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培訓教授或各代表就讀學校之輔導老師擔任個別指導、專題探討、獨立研究等訓練課程。
玖、獎勵:
一、亞太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獲推薦代表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國際獎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者,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亞太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獲榮譽獎以上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學生,其指導教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二、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成績表現優異者,由主辦單位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甄試,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之輔導學校及輔導老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拾、工作進度表:
時間 |
進
度 表 |
2004年10月 至 2004年12月 |
1、註冊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2、提交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建議試題。 3、規劃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活動計畫。 4、聯繫參加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註冊事宜。 5、研發數學奧林匹亞活動競試試題。 |
2005年1月 至 2005年2月 |
1、競賽學生培訓計畫之研究。 2、開始徵選參加研習營之對象,同時研擬並進行亞太數學競賽研習營之工作內容,編印研習資料。 3、繼續研發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試題。 4、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5、向2005年第四十六屆主辦國正式提交中華民國參賽文件。 6、開發中華民國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試題。 7、模擬試題甄選研究。 8、研究2005APMO試題、翻譯及設計中文題目。 9、與中華民國數學會合辦數學營(2月17日∼2月18日)。 10、舉辦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研習營(2月18日∼2月20日)。 |
2005年3月 |
1、辦理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3月15日星期二)。 2、選拔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代表(十位)。 3、推選25名學生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初選營。 4、預備辦理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選訓營。 |
2005年4月 |
1、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初選選訓營選出12~15名學生。 2、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3、向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主辦國提出領隊及隨同人員名單、參加競賽人數。 4、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第一階段選訓營,選出8-10名準國手。 5、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學生之成績分析。 6、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結果之聯繫。 |
2005年5月 |
1、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第二階段選訓營,選出6名正選國手及1~2名候補國手。 2、發佈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正式獲獎名單。 3、分析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摘要報告。 4、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5、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6名正選國手代表及l~2名候補代表。 |
2005年6月 |
1、國際數學競賽培訓活動資料蒐集研究。 2、繼續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六位國手代表。 3、確認我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名單。 |
2005年7月 |
1、繼續培訓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6位國手代表。 2、參加2005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年會。 3、參加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
2005年8月 至 2005年9月 |
1、編印計畫報告暨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參賽報告。 2、檢討2005年競賽得失與規劃2006年參賽計畫 |
拾壹、經費:
由教育部核定補助。
附錄
:
2005年第四十六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一、參加資格:
由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依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規則選拔6位數學資賦優異學生,代表中華民國參加2005年第四十六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二、主辦國:墨西哥
地
點:美利達(Merida)
日
期:2005年7月8日~7月19日
三、競試方式:
採筆試方式,計有試題六道,每題七分,滿分總共四十二分;分兩天舉行,每天三道題,答卷時間限制為四小時三十分。需自備直尺、圓規等作答文具,惟不得使用電算器和圖表。
四、試題來源:
由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委員會提供。
五、評分方式:
由各國領隊或副領隊依2005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試題委員會提供之參考解答配分方案,進行初閱並經主辦國協調委員會協調後定出最後成績。
主辦國的各題成績經初閱並與各題出題國協調後定出最後成績。
六、得獎類別:
1、每位代表可獲頒參與證書。
2、依據2001年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規則,優勝獎可分作金牌、銀牌、銅牌三個獎級,金、銀、銅三個獎級之人數比約為1:2:3;而其得獎標準每年依競試審判委員會開會訂之。
3、解題品質特殊優異者,可獲頒特殊獎。
4、至少有一道題得滿分而未達金、銀、銅三種獎牌成績者,可獲頒榮譽獎。
七、第四十六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預定行程表
IMO 2005 MEXICO PROGRAM
OVERVIEW
第四十六屆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預定行程
2005年7月8∼19日- 墨西哥 美利達(Mer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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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s 領隊 |
Deputies 副領隊 |
Students 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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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July, Fri. |
Arrival 抵達美利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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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July, Sat.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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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ly, Sun.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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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July, Mon.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Arrival 抵達美利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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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uly, Tue.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Free
Time 自由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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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uly, Wed.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Free
Time 自由活動 |
First
Day of Contest 第一天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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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uly, Thu. |
Jury
Meetings 評審會議 |
Free
Time 自由活動 |
Second
day of Contest 第一天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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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July, Fri. |
Coordination 協調成績 |
Excursion Xcaret 參觀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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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July, Sat. |
Coordination 協調成績 |
Excursion Park
Nizuc 參觀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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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July, Sun. |
Excursion Chichén-Itzá 參觀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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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ly, Mon. |
Jury
Meeting 評審會議 |
Free
Time 自由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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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July, Tue. |
Departure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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